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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 2021---2022 年度学陶师陶研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发布时间:2022/10/1 13:56:24 发布人:admin 作者: 来源: 浏览次数:9071 各市、区陶研会(教育学会),市直属团体会员学校(单位):
两年来,我市广大中小学幼儿园积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习
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在学习传播陶行知教育思想方
面做了大量工作;广大教师尤其是陶研个人会员坚持不忘初心、
立德树人,积极参与学陶师陶研陶活动。依据本会《章程》,拟
开展 2021—2022 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。有关事项
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及要求:
(一)先进集体:
1.本会团体会员学校(2020、2021、2022 年连续 3 年);承
担陶研工作的县级市、区教育学会 (或陶研组织)。
2.积极组织本地区或本单位开展学陶师陶研陶活动,并在践
行陶行知教育思想,推进教育教学改革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工作
中成绩显著;在组织、参与中陶会和省陶会、市陶会的竞赛、课
题研究活动中成绩突出。
(二)先进个人:
1.本会个体会员,团体会员学校教职工;本会市、区陶研管
理工作组(教育学会)负责人。2.关爱学生,争当“四有好教师”;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,
在学习宣传研究和践行陶行知教育思想方面成绩突出;或热心陶
研工作,在组织学陶师陶研陶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。
(三)特殊贡献奖:近三年来积极参与中陶会、省陶会重大
竞赛活动并获优异成绩(最高等级奖);或在组织学陶师陶研陶
方面做出重要贡献。该奖项由本会与各市、区协商推荐。
二、评选比例:
先进集体:张家港市、常熟市、太仓市、昆山市、吴江区、
吴中区、相城区、姑苏区、工业园区、高新区 10 市、区分别按
市陶研会团体会员数的 5%(三舍四入)推荐。
先进个人:以上 10 市区按团体会员数的 8%(尾数不进位)
推荐;
市直属团体会员单位限报 1 名先进个人,先进集体由市陶研会
秘书处择优推荐。
三、评选与奖励办法:
1.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,委托县级市、区陶研工作管理组(教
育学会)组织实施初评推荐工作。
2.凡推荐先进的学校和个人均须填写推荐登记表;登记表由
各市、区教育学会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前上报市陶研会秘书处。
市直属学校直接报市陶研会秘书处。
3.由市陶行知研究会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证书;特殊
贡献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。
苏州市陶行知研究会
2022 年 9 月 3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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